各位牧者,大家好。
今天我们要查考的是《撒母耳记上》第二十一章。大卫挥别了挚友约拿单,又被迫离开了扫罗,前途未卜,心中难免迷茫:天下之大,竟无处容身。于是,他前往诺伯,投奔祭司亚希米勒。当他抵达时,亚希米勒战战兢兢地出来迎接他。
祭司问道:“你为何独自一人前来,没有人随从呢?”这确实有些反常。大卫没有直言扫罗要追杀他,而是委婉地掩饰道:“王吩咐我一件事,说:‘我差遣你委托你的这件事,不要使人知道。’所以我已以此为由,与部下约在某处会合。”
寒暄之余,大卫提出了他的需求。在旷野奔波许久,他饥肠辘辘,便向祭司求饼。
亚希米勒回答:“我手头没有俗饼,只有圣饼。”这里所说的圣饼,是指在耶和华面前撤下来的陈设饼。按律法规定,这饼献祭后只有祭司及其未婚的家属由于圣洁的缘故才能享用;至于已婚者是不能吃的,除非是离婚或丧偶回归父家的女儿。然而,大卫既非祭司,亦非祭司家属。
亚希米勒接着说:“若这几各少年人没有亲近妇女,就可以给。”
大卫回答道:“我们确实是清白的,器皿也是圣洁的。”于是,祭司便给了他圣饼。
各位,这里提到了“俗饼”与“圣饼”,象征着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——世俗的世界与圣洁的世界。得救的基督徒是怎样的人?是圣洁的人。“圣洁”并非指单纯的打扫卫生,而是指“分别为圣”——我们已从世俗中分别出来,不再属于这世界,而是属天国、属神的。因此,我们当清楚自己的身份:我是圣徒,是与世俗有别的。
这段关于吃圣饼的经文,在新约中也被主耶稣引用过。当时耶稣领着门徒经过麦田,门徒们也是饥饿,便掐了麦穗,用手搓着吃。那天恰逢安息日,法利赛人正虎视眈眈,伺机抓把柄,便立刻指责道:“看哪,你的门徒在安息日做不可做的事了!”
耶稣却回答:“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,你们没有念过吗?他怎么进了神的殿,吃了陈设饼?这饼本是只能给祭司吃的。”
耶稣此言何意?法利赛人自以为严守律法,实则根本守不住。耶稣深知这一点。律法赐下的目的,并非让我们靠行为称义,而是叫我们知罪,让我们看到自己在律法面前的无能为力,明白自己已是卖给罪的人,从而仰望那位救赎主——耶稣基督。我们是需要神恩典的人,靠自己一无所成。
耶稣提及大卫吃圣饼一事,意在表明:大卫虽违规吃了祭司专用的饼,神却未降罪于他,这是为何?因为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。如《罗马书》十章四节所言:“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。”耶稣要告诉他们,时代已经翻转,不再是律法时代,而是恩典时代。律法一切的要求,耶稣已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并成全了。
在基督耶稣里,不再定罪,也没有其他的法,唯有恩典之法。靠着律法,无人能进天国,所以神赐下了新约。
正如《耶利米书》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节所记载:【耶和华说:“日子将到,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。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,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,与他们所立的约……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。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……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,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。”】
这是神赐下的新约,与祖先所受的约截然不同。神亲自处理了我们的罪,不再记念我们的过犯,我们只需作祂的儿女。这约刻在心版上,使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耶和华。
早在耶利米之前,甚至在逾越节时,神就已预表了这恩典:替罪的羊羔被杀,血涂在门框上,屋内的人便得救。在《创世记》三章,亚当夏娃犯罪后,神杀了一只无辜的动物,流血赦罪,并用皮子给他们做衣服穿,这都是恩典的彰显。人无法自救,唯有依靠那替我们牺牲的,才能脱离罪的律。
大卫之所以敢吃那圣饼,是因为他已凭信心进入了恩典的世界。神评价大卫是“合我心意的人”,并非因他行为完美,而是因他懂得神的心意是施恩,他愿意领受这恩典,心与神联合。
我们也一样,因信称义,成为合神心意的人,得以享用这“圣饼”。这不仅是灵粮,也指引我们实际的生活方式——我们不再看人的脸色过活,不再向人乞求。我在神学院受训时,学到的重要一课就是:哪怕一贫如洗,也不要在人面前暗示自己的匮乏,只在神面前求。向人暗示,是乞丐;向神祈求,是儿女。
神造万物各按其时,牛吃草,狮子吃肉,界限分明。神拯救我们,也定规我们要吃“圣饼”,即神亲自供应的粮。
记得在哈尔滨生活时,有一次为了孩子的学费和房租,我经历了极大的考验。作为传道人,有时经济确实拮据。我教导孩子:再难,也不要向人诉苦,我们不是乞丐,是神的百姓,神必供应。
那是一个星期二,房东收租的日子,我们需要交一万元,但手里钱不够。妻子焦急地催促我:“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?下午房东就要来了!你有钱吗?交不上我们就得搬家流落街头了!”
我虽心中焦急,仍安慰她说:“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。”说完,我就去宣教学校讲课了。讲课时,念头偶尔闪过:哎呀,今天怎么办?房东来了肯定没好话,真要搬走吗?
课后,我想赶快回家躲进内屋,跟神“摔跤”迫切祷告。正要走时,一位从佳木斯来的姊妹叫住了我:“老师,我有事想跟您沟通。”
我心急如焚,便推辞道:“姊妹啊,我家里有急事要处理,若你不急着走,明天再谈好吗?”
她说:“五分钟,就五分钟。”
盛情难却,我只好说:“那行,你长话短说。”
她开口便说:“五年前……”我心想,这话题一扯到五年前,五分钟哪够啊?但她接着说:“五年前我把地租给别人,因地里没效益,人家两年没给租金。我当时向神许愿,若拿到租金就全额奉献给福音事工。感谢主,去年丰收,他们终于把钱给我了。”
原来,她是特意来奉献的。她说:“老师,这笔钱您看着用在福音需要的地方吧。”
我听后深受感动,神啊,你真的一直在为我预备!当时我手里只有三千三百元,而她奉献的一万块租金中,她自己用了一部分,剩下的交给我,恰好是六千七百元。三千三加六千七,正正好好是一万元!
回家的路上,我不住地感谢神:你是活着的上帝,我的需要你都知道!
回到家,妻子还不知道这一切,还在愁容满面地问:“怎么办?”
我笑着对她说:“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,耶和华以勒的神!”
她说:“我知道神是耶和华以勒,可现在钱在哪儿呢?”
我拿出钱说:“已经预备好了。有位姊妹为了福音奉献,凑齐了这一万。”妻子听后,流下了感动的泪水。
各位,这就是我们吃的“圣饼”——神亲自的供应与同在。大卫吃的,是恩典的食物;我们领受的,也是神为继承产业的主人所预备的丰盛。
然而,大卫后来因惧怕扫罗,逃到了迦特王亚吉那里。这是凭血气逃跑,结果险些丧命。亚吉的臣仆认出他就是那位“杀死万万”的以色列英雄,大卫见势不妙,为了保命,竟在他们面前装疯卖傻,在城门上胡写乱画,任由唾沫流在胡须上,才侥幸逃脱。
为什么会落得如此狼狈?因为大卫离开了神给他量定的地界——犹大地。《诗篇》十六篇六节说:【用绳量给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处。】不管环境多难,犹大才是神给大卫的产业,非利士地不是他的归宿。
我们也常像大卫一样,遇到困难就想逃避,想用世俗的方法解决,结果往往是“装疯卖傻”,不成体统。神通过环境把大卫赶回了犹大,后来他在希伯伦作了王。
这正如耶稣升天前嘱咐门徒:“不要离开耶路撒冷,要等候父所应许的。”哪怕耶路撒冷当时充满了危险,但那是神命定的地方,是圣灵降临的地方。难,也要在那里等候,直到得着能力。
今天通过《撒母耳记上》二十一章,我们明白:我们是吃圣饼的神的百姓,神量给我们的地界——教会,是最安全的所在。虽然教会有时看起来不起眼,甚至像被围困的城,但只要是两三个圣徒奉主名聚会的地方,那就是神同在的圣地。
最后,回应一下关于《申命记》二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七节的提问。
这段经文讲到关于强奸的律法。如果一个许配了人的女子在“城内”被强奸,两人都要被治死;但如果在“田野”被强奸,只治死那男子,女子无罪。
很多人困惑:为何在城内女子也要死?这看似不合理,因为女子可能力气小无法反抗。但律法的逻辑是:城内有人居住,若女子遭遇强暴却不呼喊求救,便视为默许,故而定罪。
这段经文有深刻的属灵含义。“城内”预表在教会里、在基督里。当撒但(那恶者)来侵犯我们的灵魂、给我们罪的意念时,我们该怎么办?
若我们在“城内”(教会中),我们身边有弟兄姊妹,有属灵的遮盖。虽然我们靠自己战胜不了撒但,但我们可以“呼喊”。如果一个人遇到属灵争战,却闭口不言,不与肢体交通,不向神呼求,独自消沉、往后退,这就如同在城内不呼喊的女子,结局是灵性的死亡。神的意思是:你若呼喊,我就拯救你;你若不呼喊,便是顺从了罪。
而“田野”预表没有得救、没有教会保护的环境。在那种情况下,人是无力抵挡撒但的,那是完全的受害者,神有怜悯,不定罪(指人无法自救的状态),但那恶者必受审判。
既然我们如今已在“城内”,在基督里,我们就要懂得呼求。遇到试探和攻击,不要独自硬撑,要向主呼求,向肢体寻求帮助。神保证,只要我们呼求,祂必搭救。
这就是我们在信仰生活中得胜的秘诀:遇到想不通的事、胜不过的罪,不要憋在心里,问出来,喊出来,让光照进来,话语一解开,黑暗就退去。
愿我们都过上得胜有余的生活。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,谢谢大家的聆听。








